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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变更车身颜色 不懂的赶紧收藏!
现在很多驾驶人
为了追求个性时尚
都喜欢给自己的爱车
变更车身颜色
这时,就有驾驶人来问了
变更车辆外观如何办理呢?
却又不知如何下手
跟我来
办理须知
不能喷涂与以下车辆相同或类似颜色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五条规定: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,安装警报器、标志灯具。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、安装、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、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。先改颜色后备案:
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(公安部令第164号)第十六条规定: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:(一)
改变车身颜色的;
(二)更换发动机的;
(三)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;
(四)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;
(五)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;
(六)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、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。
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,
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。
可异地变更:
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(公安部令第164号)第十七条规定:小型、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,车辆不在登记地的,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。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,审查提交的证明、凭证,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,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。在办理机动车变更车身颜色前
先了解所需资料及办理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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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资料及办理地点:
所需资料
车主身份证明(个人的为身份证,单位的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、加盖公章的委托书、代理人的身份证),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收存委托书原件,行驶证原件和登记证书原件,开车到场需要查验该机动车。
办理地点
小型车辆的办理地点:
济南市车辆管理所,各区、县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,济西机动车登记服务站。中型以上客车、危险品运输车辆、校车的办理地点:
鸿广机动车登记服务站。其余车型的办理地点:
各区、县交警大队车管所。